待报名 【合同制】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公告(招1人,04月25日~05月06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北京

岗位类型:国企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6年04月25日-05月0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装机总容量超300万千瓦,覆盖全省十三个市。公司以“奉献清洁能源,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践行“双碳”目标,推动清洁低碳转型、引领绿色生态发展,走出一条“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科学发展、综合利用”的新能源集约化发展道路,先后荣获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争创一流先进企业、五星级发电企业等荣誉称号。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1名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能力、资历、学历,坚持人岗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工作业绩良好,作风踏实,为人正派,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三)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创新意识、沟通协调组织

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不存在需任职回避或公务回避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由本人如实填写《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报名表扫描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

文件及邮件命名:“华电新能江苏分公司+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提供虚假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通过笔试、面试形式组织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笔、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综合成绩排名,考察拟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情况,与本人及所在单位核实应聘者岗位信息、工作表现、身体情况等,如与本人所述情况及提供材料不符,或有隐瞒、误报等欺瞒行为的,停止考察、不予录用。

(五)体检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一份,并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招聘工作小组应对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属实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取消聘用。

(七)上报审批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履行集团公司审批程序。

(八)聘用

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入职后,试用期六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三)公司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相关问题。

(四)如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招聘单位不对未被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五)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薪酬待遇按照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薪酬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25-52383819

电子邮箱:caoping1@ch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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