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设立的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计划招聘共计2个岗位2人,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聘考试相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年龄参照执行,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6.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发布公告日前取得;
7.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有工作单位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9.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条件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发布公告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模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与招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9.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0.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资格复审、面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4日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09:00-4月13日17:00。
3.报名方式:
(1)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考试”并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含工作单位、工作职务及内容、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岗位相关证明文件等。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须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资格。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经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确保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报名与参加招聘过程中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招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通知递补等重要事项。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7日09:00—2026年4月14日12:00。
2.资格初审是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综合能力测试
1.综合能力测试的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为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3.综合能力测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120分钟。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综合能力测试规定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
6.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阶段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5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携带的证件材料将在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需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后达不到1:5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等。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地点及时间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方式通知。
4.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1.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要求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
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生活要求的、有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比较差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但不超过两次递补。
4.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站位、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严格把好政治关口,确保招录人员政治合格。
3.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并确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本次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二)本次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公司现行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等,则视同弃权,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提醒考生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经综合研判,确定应聘者中无合适人选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对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
(五)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发布。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是我公司本次人才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其他任何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9:00-12:00 14:30-17:00
技术咨询:0471-2845883 15391147644
监督电话:0471-7381238(监督电话不解释招聘事宜)
附件1: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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