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中层正职管理岗位和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岗位竞聘公告(招8人,11月14日~11月15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北京

岗位类型:国企

招录人数:8人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11月1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春新区国有企业改革精神,优化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管理队伍结构,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开展 2025 年集团本部中层正职管理岗位和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岗位竞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集团本部中层正职管理岗位5个,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岗位3个。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

4.近3年考核等次良好及以上,且无不良记录。

5.年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本次竞聘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的对应年龄(2026年12月31日后退休)计算。

(二)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新区及各开发区现任正科级及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2.新区所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现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享受中层正职待遇人员(中层正职级);或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级及享受正职待遇人员(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级)。

3.新区所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或享受中层副职待遇人员(中层副职级)且任职满2年;或所属企业经理层副职级或享受副职级待遇人员(所属企业经理层副职级)且任职满2年;或担任集团本部中层副职、所属企业经理层副职级或享受副职级待遇人员且任职累计满2年。

(三)专项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3、附件4。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有行业处罚记录的。

3.存在需要任职回避情形的。

4.其他不能参加竞聘上岗情形的。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竞聘公告。

面向新区及各开发区、新区所属国有企业发布竞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16:30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1)的同时,需签订《竞聘承诺书》(见附件2),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244097792@qq.com,联系人:冯俊文,电话15567057725。

3.资格审查。依据竞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竞职演讲和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包括自身能力优势、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等,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回答指定问题(依据岗位设计题目)。

2.面试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80分(含)以上具备竞聘资格,低于合格线的竞聘人员不得作为聘任人选。

(四)组织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竞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根据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岗位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新发集团党委会议研究。

(五)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聘任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公司法》要求履行聘任程序,并报新区国资局备案。新提拔聘任的,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聘工作及时公布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69088

监督举报邮箱:ccxinfajituan@126.com

附件下载

附件:

附件1:岗位竞聘报名表.docx

附件2:竞聘承诺书.docx

附件3:集团本部中层正职管理岗位专项任职条件.pdf

附件4: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岗位专项任职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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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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