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盐
以盐为基,75载央企责任守千家
盐业是中国古老行业,几千年来始终处于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50年,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是我国盐行业龙头企业、唯一中央企业和唯一全国性企业,集盐资源勘探、工程设计、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并向下游盐化工、盐价值链延伸发展的全国性盐业公司和国内重要化工企业。
创新引领,布局产业链条显担当
中盐集团以“中盐”品牌为核心,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战略目标,形成以盐、盐化工、农肥、盐穴综合利用为主,以及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务的“1+3+N”产业布局。盐的产销量世界第二,亚洲最大,其中食盐的产销量居世界第一。部分盐化工、农肥产品居行业前列,金属钠世界第一,纯碱全国第一、世界第二,保险粉全国第三,PVC树脂、烧碱、复合肥、有机氯等处于全国前十位。盐穴综合利用业务走在行业前沿,建成了国内最早的盐穴储气库群和世界首个非补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保障民生,履行社会责任树典范
中盐集团一直致力于推动健康中国行战略,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保障全国食盐供应,依托全国盐业建立起了全国性食盐产销网络和质量监测网络,确保了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特别是在应对食盐市场抢购风潮、突发自然灾害、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全力保障食盐供应,维护了社会稳定。中盐集团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为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荣获联合国“全球儿童事业贡献奖”。持续投身公益,获得 “中国儿童慈善奖-突出贡献奖”“中国五星品牌”“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特殊贡献单位”等众多荣誉。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责任蓝皮书中,中国盐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多次位列食品饮料行业第一名。
二、招聘情况
(一)招聘单位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
中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中盐安徽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
等其他企业详见报名链接。
工作地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西、江苏、安徽、湖南、湖北、陕西、甘肃、河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全国多个省市及地区。
(二)招聘岗位
科技研发类:食盐安全实验室技术研发人员、盐化工技术研发实验室技术研发人员、新型储能材料研发实验室技术研发人员、工业生物技术研发验室技术研发人员、高分子新材料研发实验室技术研发人员。
技术工程类:制造系统操作员、项目管理工程师、产品研发工程师、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电仪工程师;
职能类:企业管理岗、法务审计岗、生产管理岗、办公室管理岗、资产财务管理岗;
营销类:市场营销岗、采购物流岗、销售业务岗。
(三)招聘专业
工科类:电气与自动化、机械、化学及化工、材料工程、工程管理、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工智能(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相关方向)等相关专业;
理科类:数学统计、统计学、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文科及管理类:经济管理、法学、会计、审计、金融、市场营销与电商、新媒体学等相关专业;
农林生物类:生物技术、资源与环境、农学、土壤与肥料、园艺园林等相关专业。
(四)招聘方式
校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且报到时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两年内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国(境)外留学生。
社会招聘:具体要求详见各企业报名链接
(五)薪酬福利
全面的薪酬福利体系: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五险二金、商业保险、带薪年假、定期体检、工会慰问。
录用人员按照录用岗位享受中盐集团总部或相应子企业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三、招聘流程
(一)投递简历
投递简历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中盐集团官网公告,查看公告附件中各企业报名链接进行报名(阅读原文)。每名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本次招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4月。须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学科和专业目录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报名联系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考试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社会招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五)体检
拟聘人员须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提供3个月以内入职体检报告。
四、资格禁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竟业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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