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城发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址在金华市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南区,为金华市浙中医疗健康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药品零售业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
| 1 | 药械管理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1.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证;
2.具有5年以上医疗健康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药械供应链销售管理经验; 3.熟悉医疗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药械采购、仓储管理、质量控制或注册申报能力,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和开拓能力。 |
二、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2.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要求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2)近期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
2.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须将完整填写的《金华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和所需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学历+职称”,例如李四+药械管理+本科+执业药师(请使用word版,勿用PDF及扫描等版本)。
4.请保持手机畅通,考试等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5.联系方式
(1)报名资料投递邮箱、联系电话:zzyljk@163.com,陈女士(0579-82516779)。
(2)报名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17时止。
(二)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职数不足3:1的,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根据招聘的岗位类型,考试采取面谈+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整体评估情况按1:3比例推荐产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为70分,未达合格分,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相同,取面试分高者)。考察合格,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自行承担。若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公司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成绩、拟录用人选等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招聘岗位的将正式聘用;不胜任招聘岗位的将予以解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
五、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321106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城发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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