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平安建设促进会是由乐清市委政法委主管、乐清市平安办业务指导、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招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工作内容
主要承担平安建设促进会综合文秘工作,负责草拟促进会日常综合文稿,收集、整理文档资料;做好理事、会员日常联系协调事务;协助理事、会员组织各类工作会议,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宣传等活动的策划筹备等。
二、招聘要求
1. 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秘专业毕业优先,户籍不限;
2. 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聘期
通过面试后确定录用的人员,与乐清市平安建设促进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暂定二年(试用期一个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经绩效考评后确定是否续聘。
四、薪资待遇
工资面议,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需知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6年3月15日24:00前将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等经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401299803@qq.com,咨询联系电话:13676712229;联系地址:乐清市社会治理中心B308。
乐清市平安建设促进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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