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其前身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经过多次兼并重组,2009年改制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以来,中国中煤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头推动央企煤炭资源整合,先后接管10余家央企煤炭资源,作为煤炭全产业链央企,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发利用及相关贸易和服务,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相关服务,煤基新材料及相关化学品开发利用,相关装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现拥有及或有煤炭资源储量700亿吨以上,生产及在建煤矿69座,煤炭总产能3.1亿吨/年,煤炭年贸易量近4亿吨。运营及在建煤化工项目11个,总产能超200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聚烯烃、甲醇、尿素、硝铵、焦炭等。在运在建火电项目35个、装机规模475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700万千瓦。煤矿设计建设、煤机装备制造综合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拥有中煤能源(A+H)、上海能源、新集能源3家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6月,中国中煤管理资产总额超6000亿元,职工12万人,连续6年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连续6年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研究院是中国中煤煤化工产业科技研发应用的执行主体,职能定位为围绕集团公司煤化工产业规划、项目咨询服务、科技项目策划实施等开展具体工作,主要职能为承担集团公司煤化工产业战略发展研究、科技情报分析、全生命周期项目咨询与论证、项目造价及费控服务、科技研发、技术交流与推广等,先期设立战略研究、经济技术、科学技术、对外合作等4个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作为人才管理咨询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中智人才评鉴将继续发挥在人才甄选、测评与发展等方面的服务优势,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流程的服务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研究院副院长(总部部门副职级)1名。
工作地点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符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煤党〔2022〕76号)第三章规定中关于领导人员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廉洁从业等方面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的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善于驾驭复杂局面,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
6.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专项检查,或正在接受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处于影响期内的。
(3)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任用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见附件。
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有关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研究决定、任前公示、按规定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个招聘程序的具体安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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