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第三幼教集团成立于2024年6月,现有成员园4所,分别是世纪春城幼儿园(核心园)、闻华里幼儿园、附属幼儿园、天曜幼儿园,集团以“种子文化”为核心,践行“共融臻美,启慧润心”的集团精神,秉承“让每一粒种子精彩绽放”的办园宗旨,培养具有“生命力、创造力、共情力”的新时代儿童,创设自然、优美、和谐、温暖的教育环境,致力于为幼儿和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世纪春城幼儿园(2009年9月开园)
闻华里幼儿园(2025年2月开园)
附属幼儿园 (计划2025年9月开园)
天曜幼儿园 (计划2025年9月开园)
招聘岗位
现因集团发展需要,招聘以下各岗位人员,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加入民治第三幼教集团大家庭!
本招聘信息仅用于意向调研,最终招聘要求与结果以龙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为准。
1.班主任
(1) 40周岁以下;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4) 热爱幼教事业,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能做好幼儿园课程设计与实施,独立做好幼儿一日生活组织与安排,具有较强的统筹安排、沟通协调、文字撰写能力;
(5) 大局意识强,有耐心、责任心、亲和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主动学习,愿意接受教育新理念,有一定的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能熟练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教学。
2.配班教师
(1) 35周岁以下;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4) 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性格开朗、活泼、阳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 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特长,有较强的学习及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
3.保育员
(1) 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持有健康证、保育员上岗证或学前教育毕业证;
(3) 吃苦耐劳,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 热爱幼教事业,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有责任心、耐心、细心、吃苦耐劳、做事踏实,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4.保健医生
(1) 45周岁及以下;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
(3) 本科:B10医学;研究生:A10医学;
(4) 持保健医生上岗证;
(5) 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或有区级及以上等级评估迎检经验者优先。
5.保健员
(1) 45周岁及以下;
(2) 大专及以上学历,C10医学、B10医学或A10医学类专业;
(3) 持有护士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上岗证及健康证;
(4) 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5) 熟悉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6) 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或有区级及以上等级评估迎检经验者优先。
6.厨师
(1) 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学历不限;
(2) 持有厨师资格证、健康证;
(3) 有幼儿园厨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7.面点师
(1) 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学历不限;
(2) 持有面点师资格证、健康证;
(3) 擅长做幼儿面点,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8.厨工
(1) 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 持有健康证;
(3) 吃苦耐劳,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品行端正,为人踏实,服从分配。
(5) 能积极配合厨师做好幼儿膳食工作。
福利待遇
1
工资标准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要求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确定岗位执行,带薪寒暑假。
2
五险一金
1.公积金:按深圳市公积金最高标准12%购买。
2.五险:以基础工资标准为基数购买。
3
其他福利
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及学历奖励。
享有外出培训学习机会。
享受年度免费体检。
工会福利。
招聘须知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 5 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 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 有违反《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法规中关于师德师风行为规定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岗位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现任岗位证明(或文件、聘书等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相关资历证明材料、近期生活彩照1张、一寸免冠彩照1张。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2634106849@qq.com。
(二)咨询电话
1. 总园座机电话:0755-29412848陈老师 ;19168537083
2.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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