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通知
请考生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常规招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执行。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一)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近半年内一寸彩照2张,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三、材料复核
请考生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将如下材料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资市场部进行复核: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⑤体检报告
⑥岗位相求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盖社保章)、离职证明、在职证明)
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591-38716888(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拟参加体检的考生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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