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协管员延长报名周期的公告

鉴于近期收到众多应聘者的热烈反馈与积极咨询,为充分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拓宽选才范围,确保更多有志之士有机会参与长白山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现将原定于2025年4月15日的招聘协管员报名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23日。

此次延长报名周期,旨在响应社会各界对长白山景区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也为广大应聘者提供更加充裕的准备时间。我们诚挚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共同为长白山景区的安全、秩序与优质服务贡献力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景区治安管理服务岗

人数:5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6.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英语、俄语、韩语、朝鲜语(朝文)专业或者非朝韩语专业但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四级以上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具有体育类院校(足、篮、排方向)相关专业毕业生或有相关专项技能等级证书或赛事证明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7年4月15日至1990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男女不限,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8.具备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工作地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池西区、池南区景区内。

四、岗位描述

在公安机关培训、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景区安全巡查和管理;

2.游客服务和秩序维护;

3.其他工作等。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景区治安管理服务岗位,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6时30分止(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需提供下载填写《报名表》1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近期(6个月)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名。应聘人员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3.线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应聘岗位”的邮件主题发送至报名邮箱1604161894@qq.com。

4.线下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到长白山公安局进行现场报名。

5.报名地点:长白山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6.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现场领取《体能测评表》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共三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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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需持《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考生需全部通过三项测评方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对自身身体素质进行考量,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因身体情况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组织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在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

3.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按报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由公安机关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首次聘期1年,依法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应聘报名、录用资格。

1.报名人员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面试、报到等情况的。

3.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审阅岗位信息及招聘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六)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433-5510105


附件1:报名表.xls

附件2: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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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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