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刘强同志到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 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1 | 营销部 | 销售经理 | (1)市场营销、商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2)3年以上营销工作经验,有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 (3)具备市场调研、营销策略制定、销售执行等全流程营销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不同层次的客户进行有效沟通; (5)具备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能够使用数据分析工具进行销售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 刘强 | 1 | 男 | 四川成都 | 39 | 本科 | 四川大学 | 法律 |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反映。
联系咨询:
张女士,电话:13201232892,
邮箱:chxcl@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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