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程序,拟录用刘小华同志到人才发展部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1 | 人才发展部 | 培训管理 |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保密意识强,工作原则性强、认真负责、仔细严谨、抗压能力强。 2.应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 3.技能要求: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与交流,有一定写作能力。 4.工作经历:具有人力资源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 刘小华 | 1 | 男 | 四川绵阳 | 29 | 本科 | 上海海事大学 | 机械工程 |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长虹控股集团人才发展部反映。
联系咨询:何禹斯、0816-2417430、yusi.he@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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