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递补)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1月14日—1月16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
电话:0831-787300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递补)公示表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递补)公示表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 | 考试总成绩 | 名次 | 备注 |
1220231215118 |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岗位 | 68.73 | 4 | 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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